法律分析:内部股东是在公司里有职务的股东,日常中会处理一些事务。外部股东是没有公司内部职务的股东 。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 ,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。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。控股股东,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%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、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。
另外,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,当然 ,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。
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、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。
《公司法》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。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。
给公司做股东的风险如下:
1、出资损失风险:股东对公司进行出资,若公司经营不善 ,出资可能无法收回。
2、收益风险:股东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相关,公司亏损时,股东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收益。
3 、有限责任: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,通常限于出资额 。
4、滥用权利风险:股东若滥用权利或公司独立法人地位,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,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
公司股东的责任与风险:
1、有限责任:股东通常承担有限责任 ,即只需对其出资额负责;
2 、投资损失:如果公司亏损或破产,股东可能会损失其投资的全部或部分;
3、决策风险:股东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没有实际控制权,尤其是小股东;
4、信息不对称:股东可能无法获取与公司管理层同等详尽的信息 ,存在被误导的风险;
5 、流动性风险:特别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可能难以转让,影响股东的资金流动性;
6、稀释效应:新股发行或其他股东增资可能会稀释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;
7、法律责任:在某些情况下,股东可能因公司行为而面临法律责任或诉讼风险。
综上所述,成为公司股东主要面临出资损失风险 、收益不确定性、有限责任以及滥用权利的连带责任风险 ,这些风险源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股东个人行为,可能导致股东资金损失、收益缺失以及在一定情况下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二十条
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;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。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 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三条
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